居家安老,安享頤年 【本會董事 - 陳漢忠牧師】 2009-11-14
 

十一月是敬老月,呼喚我們一起來關懷長者的點點需要。

香港特首曾蔭權先生的2009至2010施政報告中,提及三方面的長者服務:院舍服務、居家安老、積極樂頤年。

其中第二項本人深感十分有意思,藉此稍作探討。

第二項是有關「長者居家安老」。

施政報告第96條說:「家是我們最熟悉和最有感情的地方,大部分長者都希望留在家中安老。長者需要家人的關懷和鄰里的支持,政府的政策是鼓勵長者居家安老。」

居家安老是大部分長者的心願。自我照顧能力較好,在家中亦能得到充分照顧的長者,會選擇「居家安老」,當中有些與配偶或其他家人同住,亦有單獨居住的長者,享受人生最後的黃金歲月。

馬會慈惠事務2009年9月19日報導:「沙田醫院內科及老人科許鷗思高級醫生表示,不論長者、家人、醫療及社福界,甚至政府都鼓勵長者留在家中安老。公眾亦不要誤以為當長者認知或活動能力嚴重受損後,入住老人院是他們唯一的選擇。反之老人院有時可能因人手問題,未必能完全顧及長者的身心健康及社交等需要。其實長者大都希望留在熟悉的社區生活,在熟悉的環境,與家人、街坊和好友共度金輝歲月。」

本人認識一對基督徒夫婦,已移居外國,卻仍然竭盡所能為年老雙親居家安老而獻上一點孝心。他們沒有把年事已高的雙親安置在安老院,卻留在家「居家安老」,皆因對老父母心存尊重和愛意。

他們深知老人家刻意要留守舊居,因環境熟悉,每樣東西都給他們留下說不盡的回憶,所以子女們都尊重並支持由得他們居家安享晚年。

作為子女的回想年幼時,父、母親曾深愛著每個兒女,事事都照顧得無微不至。所以當父母年事已高時,便是時候去回報,尊重年老雙親的選擇,聊表愛意。其二哥現因已回流香港,故大部分時間由他負起責任照顧老人家,其他兄弟姊妹則輪流返港陪伴。老人家也時刻念念不忘,期待著子女何日再來。

聖經中詩人說:「我年老的時候,求你不要丟棄我!我力氣衰弱的時候,求你不要離棄我!」(詩七一9)。詩人深明神賜福我們一生,是要使我們看到神在歲月流逝中連綿不斷的恩典。

神曾應許說:「直到你們年老,我仍這樣;直到你們髮白,我仍懷搋。」(賽四六4)。創造我們的神應許照料我們,對我們的眷顧是一生之久。政府的政策正好符合聖經中神的應許,本人深表歡迎。

「在白髮的人面前,你要站起來;也要尊敬老人,又要敬畏你的神。我是耶和華。」(利十九32) 敬老的觀念似乎已過時,但神的吩咐是要我們有所行動。